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引导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2026年,中山大学决定继续实施重点发展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国际暑期学校。现就做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拟资助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教材项目、博士生学术沙龙共9类项目(附件1)。
(二)国际暑期学校项目
拟资助在我校举办的暑期项目,参与对象需包含非中国籍的学生。
二、资助计划和申报要求
(一)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主管单位为研究生院,拟采用以培养单位为整体申报进行立项资助的方式(不接受个人申请),各类项目申报建设要点详见附件2。我院需从第1-7类项目类型中至多选择10个项目进行打包申报。研究生教材项目和博士生学术沙龙申报数量不作限额。
(二)2026年中山大学国际暑期学校项目主管单位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具体资助计划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5。
三、申报和立项程序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和立项
1. 申报者请填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质材料送交研究生科(天河院区9号楼708),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科邮箱zssyyjsk@mail.sysu.edu.cn。
2. 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在名额范围内评选出拟资助项目。部分获资助项目后续择优推荐省级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
(二)中山大学国际暑期学校项目申报和立项
1. 各科室结合2026年度重点工作及现有暑期项目基础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依据申报情况,择优资助拟立项项目。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1. 本年度项目建设周期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应加快推进专项资金执行,务必确保经费执行率在2026年9月30日前达到60%以上,在2026年11月30日前达到100%。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评审管理细则》(中大发规〔2023〕1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业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研院〔2021〕85 号)执行。学校将在年内适时组织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检查,对经费执行达不到规定进度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统筹管理。
2.时间节点要求:申报者须于2026年4月2日24点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中山大学国际暑期学校项目
1. 国际暑期项目原则上应在2026年9月15日前举办完成,并在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经费报销,经费执行率达到100%。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评审管理细则》(中大发规〔2023〕1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业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研院〔2021〕85 号)执行。学校将在年内适时组织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检查,对经费执行达不到规定进度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统筹管理。
2.材料提交要求:申报者提交《2026年中山大学国际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附件6),纸质材料送交研究生科(天河院区9号楼708),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科邮箱zssyyjsk@mail.sysu.edu.cn。
3. 时间节点要求:申报者须于2026年4月2日24点前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 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申报类别清单
2. 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建设要点
3. 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4. 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
5. 2026年中山大学国际暑期学校项目申报要点
6. 2026年中山大学国际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模板)
7.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评审管理细则
8.中山大学研究生业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研究生科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