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类别
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进行,其中直接攻博生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后第一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一)2023级所有博士生(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除外);
(二)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其中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除外);
(三)2022级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的博士生;
(四)2024级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生;
(五)获批延期中期考核到期及以往其他应考核但未考核的研究生。
二、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规定,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情况;课程学习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科研能力考察;开题后,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内容。
中期考核以答辩的形式进行。教研室成立由3-5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答辩考核小组,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其导师可以作为答辩考核小组成员,其中博士生答辩考核小组成员应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答辩考核小组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硕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40分钟。
其中,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三、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中期考核,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和教研室、研究生科批准可以延期,但须明确延期截止时间,从严审慎审批。
除因重新开题、休学、出国交流等原因,申请推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中期考核。在达到学校规定的中期考核时间节点时,研究生无论开题与否,教研室都应该为研究生组织中期考核。
申请延期考核的学生本人须明确推迟时间,经导师同意,教研室、研究生科批准后,可申请推迟中期考核,但中期考核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完成。
四、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应考核研究生应在线下考核答辩前,在与导师及负责考核组织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平台填写考核答辩相关信息,其中答辩时间、地点务必准确。平台将归集答辩时间、地点信息,在平台公告。届时将有其他学生、导师及学校派出的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前往旁听。
研究生科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