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指什么?
医疗机构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对不能诊治的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病情需要,在本市统筹地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
急、危重病例可先行转院,并于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转院确认手续;
原则上同级别、同类型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不可以申请办理医保转诊转院;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过高、患者或家属单方面要求等原因都不属于医院转诊转院的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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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指什么?
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缴费基数的6倍。
什么是起付标准(起付线)?
参保人住院或开展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时,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额度。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人员类别,起付标准不同。
广州市医疗保险普通门(急)诊待遇(三级医院)
人员类别
城镇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未成年人
及在校学生
其他居民
未经转诊
经转诊
未经转诊
经转诊
无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45%
55%
40%
广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就医须知
一、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指引
1.申办对象:
(1)当月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的在职职工。
(2)当月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及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残职工。
(3)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4)当月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
2.申办时间:自确诊妊娠之日至分娩或终止妊娠前均可办理。
3.申办资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申请表》,需由参保人本人签名;
(2)《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确诊妊娠的病历资料;
(3)有效身
广州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办理流程
转入本院办理流程
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参保人,由转出医院在医保系统录入转入我院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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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医保办在医保系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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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出院时直接前往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手续
本院转出办理流程
主管医生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
↓
广州市生育保险转诊转院如何管理?
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市卫生行政部门《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孕妇三级转诊管理规定》,经转出医院妇产科主任同意,主管医生填写《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转院登记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申请表》),副高以上医生签名,交医保办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转院申请手续。转入医疗机构必须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凭《转诊转院申请表》在转入医疗机构记帐。
广州市工伤保险病人出入院管理有何要求?
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故意延长住院时间。凡因定点医疗机构不当延期住院增加医疗费用负担,造成工伤患者利益受到损害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延期的全部医疗费用和相关责任。
凡因符合出院标准的工伤患者拖延、拒绝出院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患者自费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市医保经办机构和患者所属单位。
广州市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是?
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亲属的以下费用:
1、在本市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2、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4、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参保人应按规定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得采取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个人医疗账户资金。
什么是共付段?
参保人住院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共同负担。
广州市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三级医院)
人员类别
城镇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在职职工及
灵活就业人员
退休人员
未成年人及
在校学生
其他居民
起付
标准
急诊
留观
1600元
/社保年度
1120元
/社保年度
500元/
广州市医疗保险普通门(急)诊就医选点、续点、改点办理流程
1.普通门(急)诊首次选点及就医流程
参保人需先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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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挂号处,出示身份证、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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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我院作为定点(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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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无门诊病历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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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室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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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参保人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申请及就医流程
1.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流程(急诊留观除外)
参保人挂相应专科副高以上专家号并购买门特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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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办前台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精神类病种请到专科门诊护士站领取),连同门特病历交由专家填写并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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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持身份证、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申请表》、门特病历及相关资料等到医保办前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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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规定,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等;
4、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就医的,或者在国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认第三人的,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社会医疗保险基金
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习近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古特雷斯秘书长,各位驻华使节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同志们:
50年前的今天,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这是中国人民的胜利,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胜利!
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汇聚一堂,回顾历史,展望未来,很有意义。
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是世界上的一个大事件,也是联合国的一个大事件。这是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和主持正义的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标志着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从此重新走上联合国舞台。这对中国、对世界都具
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大楼动工,建成后将新增800张床位
10月22日上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大楼动工仪式在院内举行。该项目被列为2021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对于粤东医院和梅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都具有里程牌式的重要意义。
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永祥,中共梅州市委秘书长张运全,梅县区委书记温助民,梅县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王锋,梅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庆辉,梅县区政协主席罗时亮、副主席李刚,梅县区党组成员、副区长彭华,梅县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钟匡仁,中山三院院长、粤东医院院长戎利民,党委书记吴京洪、荣誉院长陈规划、副院长黑子清,院长助理、粤东医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魏波,以及市直、区直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