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6-09-11

各研究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进入第六学年学习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确定名额:博士(9人),学术学位硕士7人),专业学位硕士(4人)。

竞争名额如下: 博士(1人),学术学位硕士(1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我院可推荐一名研究生,实行差额评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实行差额评选,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

1. 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五、评选要求

(一)申请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二)入学以来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三)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曾获得过捐赠类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于申请同一项捐赠奖学金。

(五)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生督导督查团审核,医院奖学金评审专家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二)时间安排

1.请申报国奖的同学于9月15日12:00前递交《中山大学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至研究生科(9号楼708)。发送《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至问卷星https://www.wjx.top/vm/r13WKTE.aspx# 。

2.请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的同学于9月15日12:00前递交《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无需提交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到研究生科,发送《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至问卷https://www.wjx.top/vm/r13WKTE.aspx# 。

3.参评同学准备2分钟以内的ppt以备答辩,答辩时间:9月21日(周一)(暂定)。

 

附件:1. 中山大学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港澳台)

3. 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

 

 

研究生科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