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学年缓交学费(含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6-08-07

各研究生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18)《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学生〔201921)等规定,现将2026学年缓交学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的2026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缓交期限

原则上缓交期限截止20261225日,须于截止期限5日内缴清欠费。

三、缓交标准

)在校研究生

1.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2.2026学年秋季学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新生(绿色通道)

1.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

2.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缓交学费、住宿费。缓交费用的总金额一般不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即研究生25000元;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缓交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的学费、住宿费。

四、办理流程

2026级研究生新生

1.符合条件的学生826日至97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lstd办理。

2.研究生科910日前审核学生材料。

3.学校审核过后,学生可缓交费用。

在校研究生

1.符合条件的学生831日至97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lstd办理。

2.研究生科910日前审核学生材料。

3.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缓交费用。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范围,学生需自行缴纳。

2.通过审核的学生需及时缴纳缓交额度外的剩余费用。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欠费的学生按《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3.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突发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培养单位另行提出申请,由学校另行审批。

4.缓交审批流程未全部完成之前,请勿将生活费存于学校划扣费用的银行卡中,以免资金被自动划扣。

 

附件: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缓交学费)

 

 

 

 

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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