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ZC2025030032;
3.采购内容、预算及包组划分等:
(1)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服务标准要求 |
一 |
智能违禁品检测安检门 |
4扇 |
45万元 |
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双源双视角X光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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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液体探测器 |
1台 |
注: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完成时间:2025年6月。
(3)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天河院区。
4.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成交备选方案。
5.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6. 供应商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9号楼5楼504室招标采购中心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 28 日至2025年5月 8 日;
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3.文件费售价(元):200 ,于报名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标书款支付凭证截图发到采购人邮箱(zssyzcgc@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标书款;
4.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 5 月 14 日08: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 908 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1)。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整理成册,提交的所有复印件资料,报名时必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材料。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 020-85253485
邮 箱: zssyzcgc@mail.sysu.edu.cn
邮 编: 51063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zssy.com.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