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消毒用品调研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拟对以下消毒品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和配送商提交资料报名。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 |
需求 |
1 |
内镜专用过氧乙酸消毒液 |
1、内镜专用消毒灭菌剂,对内镜无腐蚀,需提供可用内镜专用省级检测报告;过氧乙酸二次元包装消毒液包含A剂和B剂;A剂为含过氧化氢的水溶液,浓度≤3%,B剂为稳定剂和级蚀剂;使用时,将A剂和B剂混合后,生成过氧乙酸,生成的过氧乙酸浓度最高峰值<0.3%,最低有效浓度≥0.1%。 2、▲消毒产品5分钟浸泡可达高水平消毒,10分钟可达灭菌效果,需提供省级检测报告。消毒液连续使用内镜模拟消毒试验报告;采用说明书一致的最低浓度、最短时间(高水平消毒,灭菌试验50%的最短时间)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不是其他细菌)的杀灭检测报告;检测消毒液连续使用后的过氧乙酸含量报告。 3、▲ 配送配套检测试纸:试纸和消毒剂为同一生产厂商,且试纸有独立省级安全评价报告,试纸在全国消毒网有备案。 4、▲消毒剂对人体无害,分解物无毒性,可用于手洗和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 5、▲产品存放无特殊要求,非危化品,需提供检测报告。 6、附加1:消毒剂活化后重复使用7天,内镜消毒剂灭菌不低于最低使用有效浓度1000mg/L。 7、附加2:每 10L用于洗消机器工作的消毒液(原液或配制成稀释液)的成本不高于600 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4、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经营范围和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
5、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供应商: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市场调查表(按附件1编制);
2.明细报价表(按附件2编制,需保证该报价能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正常创建协议、下单及回款等);
3.、产品用户清单、市场价格(原则上需提供近2年3家以上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消毒品经营许可证;
5.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消毒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6.授权书:制造商→供应商,供应商→业务员
7.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8.正规机构产品检测报告
9.产品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信息的截图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
2.报名方式:将第三点提到的资料按顺序整理打印盖章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zssyydyysjb@163.com,其中第一项市场调查表、第二项明细报价表需同时发送Excel文档。
3.咨询电话:0753-2829160(陈老师)
郑重提示:该市场调查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产品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本次调研项目解释权归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药剂科。
附件1:市场调查表
附件2:消毒产品报价明细表
药剂科
2025年2月19日